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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何以说贾雨村乱判"薛藩杀人案"是他真正变坏的发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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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雨村复出当上应天府尹接手的第一个案子,便是上一任拖了一年之久仍没处理的"薛藩杀人案"。

就是这个并不难审的普通刑事案件,让原本正义凛然有远大理想抱负的贾雨村泯失仅有的良知,不再坚守初心,开始同流合污,成为封建末世司法黑暗的代言人。

可以说,正因为贾雨村徇私枉法乱判"薛藩杀人案",成了他真正变坏的发端,后来的贾雨村便在一步一步的趋炎附势中沦落为彻底的小人,不折不扣忘恩负义落井下石让人痛恨的大反派。

何以如此定论呢?

不妨就从"薛藩杀人案"案情本身说起。这个案子说简单也简单,说棘手也棘手,就看应天府尹有没有担当,敢不敢"舍得一身剐"顶住强权大无畏地秉公执法。

本不复杂的此案,不过是拐子将他拐养长大的甄英莲,先卖给小乡宦之子冯渊,又许给皇商薛家的大公子薛藩,冯薛两家为争抢英莲这个貌美的女子,从而引发一起人命官司:倚财仗势的呆霸王薛藩纵奴将冯渊"打了个稀烂",抬回家不到三天就死了。可薛藩仍像没事一样抢走英莲后,依旧大摇大摆的与妹妹薛宝钗随母亲薛姨妈上京去了。

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古规,应天府尹派官差缉拿真凶薛藩,依法处置"一女卖两家"的拐子,还苦主甄英莲自由,让她回家团聚以享天伦之乐。这完全是可以办到的。

但要说难办似乎也是,因这件案子难就难在公平公正上,若依法办理,很显然应天府尹会遭遇残酷的打击报复。为啥?

原来此案牵扯的真凶薛藩,不仅是地痞一样的"金陵一霸",还代表不差钱的皇商薛家,这薛家可是金陵"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四大家族"之一,薛藩的姨父贾政是荣国府的实际当家人,亲舅舅便是京营节度史王子腾,可谓权势熏天。

若定了薛藩的杀人罪,就得量罪定刑,不说薛藩"一命抵一命",最起码也得终身入狱。按封建末世污浊的官场风气、朋党结私的腐败规则,"四大家族"哪丢得起这样的"打脸"?必定群起而攻之,应天府尹轻则被免,白白断送个人前程;重则因此丢命,连累家小甚至整个家族。

所以,这件普通的案子便成了烫手的山芋,前任应天府尹哪敢秉公办理?宁可无为也不愿接手。

案子就这样悬着拖着。

起先不知内情不明白利害关系的贾雨村,在冯家又来告状申冤时,还有"包青天"一样的正义感,没失去为民主持公道的初心,怒道:

"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

当他正准备发签令官差捉拿薛藩时,站在一旁的门子赶紧向他使眼色,意思不让他这样冲动行事。这个门子就是早年落魄的贾雨村"淹蹇"在葫芦庙时的小沙弥,后来蓄了发转投到应天府当了一名衙役,对"薛藩杀人案"摸排得非常清楚:

拐子拐养的甄英莲就是当年资助贾雨村进京赶考的士绅甄士隐的宝贝女儿,拐养时还曾租过他家的房子,被薛藩打死的冯渊只是一个没落的小乡宦之子,权钱地位资源都比不上不可一世的"四大家族"。

暂停审案的贾雨村便将门子唤到内室询问得知案子内幕,一时也还没丧失良知:"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正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枉法,是实不忍为的?"

毕竟贾雨村初出茅庐时既有理想抱负,又有血性和正义感,且对当年甄士隐仗义的资助,还是心存感激。他最初考中进士当上大如贯州的县太爷时,得知甄家落难、甄英莲被拐不知去向、甄士隐唱着《好了歌》出走、封氏留在父亲封肃家孤苦生活时,就曾言"使番伇务必探访出来",又让封肃传话给封氏,"令其好生养赡,以待寻访女儿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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